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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在当下中国正面临其基本概念的现实与理论挑战,这一挑战肇因于飞速发展的传播现实与马新观概念体系中“新闻”本体的巨大张力。回应这一中国之问、时代之问的切实路径,是从更为广义的马克思主义传播观拓展马新观的概念外延,使其概念含义突破传统认识论中的“新闻”限制,跃升至信息传播等广域范畴,通过外延扩容赋予其概念限度以多重性意涵,使马克思主义新闻观获得更加丰富的理论内涵和更为高阶的指导效能。本文在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从马克思主义传播观的视角并结合新的时代语境,对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的概念扩容予以重新检讨,以此尝试提出创新马新观“概念实践”的若干路径。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20世纪中国连环画阅读史研究”(项目编号:19BXW018)的研究成果。
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本文在需要处简称“马新观”)是我国新闻传播领域的明确指导方针,其相关学术研究在当下已是蔚为大观,成绩斐然。与此同时也有学者对马新观研究存在的问题做出冷静反思,如偏重史论研究(杨保军,樊攀,2022)bd半岛、研究层面不深、基本概念混淆(胡靖,2017;高杨文,2020)等。在笔者看来,诸问题中尤以概念问题最显迫切。“概念在社会科学研究中有着至高无上、不可替代的地位。它是在一定研究视角内,解释纷杂社会现象的众目之纲,是学派、范式的定位点,也是理论和研究方法的基本单位和出发点。”(郭中实,2008)正因于此,准确认识和理解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的概念含义,是构筑马新观理论体系、开展马新观理论实践的必然前提。有关马新观的概念问题,学界已有若干探讨,主要集中于对马新观的概念本体进行厘定和廓清,但基本都是在新闻学的范畴内加以讨论,并未深刻省察到这种“新闻本位”的学术立场给马新观的概念理解及其研究与实践所带来的认识论局囿。举其要者略约有三:
一是将“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等同于马克思主义“新闻”观。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的核心子概念之一是“新闻”,新闻理论及其实践是马新观的原生主体,故而在新闻学的范畴内进行概念厘定自然符合其知识生产的历史脉络与基本逻辑。问题在于,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已经无可置疑地成为党的新闻舆论工作的“灵魂”和“定盘星”(习,2020:184),其覆盖范围涵括了以新闻传播为主体的所有相关意识形态领域。仅就专业教育而言,各个新闻传播院系的学科专业设置远不止于新闻学一门,传播学、广播电视、编辑出版、网络与新媒体、播音主持、戏剧影视乃至文化产业等专业均在其中,马新观作为新闻传播院系教育事业的根本指针,对这些非新闻专业自然具有统领作用,但如果以目前基于新闻学理念对马新观的界定和阐释,众多非新闻专业就无法合理恰切地纳入马新观的统领范围,比如编辑出版专业就常常在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的统一名义下,不得不另外使用“马克思主义编辑出版观”或“马克思主义出版观”作为指导方针的备用线)。二是将“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等同于“党报理论”。毋庸置疑,党报理论是马新观的理论主体和精神内核,但二者仍然存在种属关系的区分,并不能完全划等号。进一步看,在当下变动不居的融媒体时代,新的非传统“党报”传播现象层出不穷,党报理论中的“报”早已不再局限于传统的报纸媒介而被赋予了新的“党媒”意涵。“党媒理论是当代中国新闻理论的核心内容,但党媒理论并不就是一般意义上的新闻理论,党媒理论具有自身的相对自主性和独立性。”(杨保军,2020)党媒理论“独立自主”的理论与实践品格,如何与作为普遍指针的马新观实现其种属自洽与协同发展,是一个尤需深入探讨的重要议题。三是将“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等同于“马克思主义新闻学”,相关理论、历史和业务研究多是对作为新闻学的马新观的探讨,并未深刻认识到作为一门学问的“马新观”(即马克思主义新闻学)与作为指导方针的“马新观”的根本区别。不可否认,马新观作为一种马克思主义对新闻传播现象的“根本看法”,自然有其深刻而系统的学理性,但这种学理性是在根本指针的意义上发挥其总体功用的。将“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等同于“马克思主义新闻学”,是将作为政治指导方针的马新观整体降格成为一门专业学问,以此作为新闻传播领域的认识论和方法论,只能俯察“党新闻”的“品类之盛”,而无法仰观当今传播现实的“宇宙之大”。
由于基本含义的模糊不清,日益导致以“新闻”为本位的马新观概念对当下融媒体传播生态在指导上的解释乏力。事实表明,既有的马新观概念已经无法有效涵盖、描述、说明并全面指导当今快速变化的传播现实。以笔者所在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选题为例,近年来学生的问题兴趣大量聚焦于微信、短视频、小红书、数字出版、直播带货、粉丝饭圈、虚拟现实、人工智能甚至元宇宙等传播现象,这些现象显然无法有效纳入传统的以马克思主义新闻学(党报理论)为本位的马新观范畴,无论是老师还是学生,都明显感到以现有的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回应此类问题的掣肘与“肌无力”(习,2016),诸多论题成为马新观这一明确方针无法有效覆盖的“模糊地带”。虽然有学者(赵淑萍,涂凌波,李泓江,2021)敏锐地捕捉到了“互联网环境下新闻学的核心是‘人学’”,并指出了“当前研究中出现的诸如生态、文化、情感等各种新闻学理论范式‘转向’”,但必须看到,“新闻学是对人类新闻传播现象、新闻活动特征及其规律的探求和揭示”(杨保军,2006:9),亦即上述有关“人学”的洞见和诸种“范式”转向,从根本上说都绕不开“新闻”这一“元问题”。以此尝试创新马新观的概念体系,并未实现其研究对象和对社会事实进行说明的实质性突破;换言之,在“新闻”的边界之外,上述马新观指针的“模糊地带”依然存在。
更为重要和紧迫的是,以“新闻”为本位的马新观在服务党的意识形态重大战略方面也出现了某种理论“不适”。随着党的二十大对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确立,一系列新观点、新论断、新思想、新战略、新要求被提出。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让党的创新理论‘飞入寻常百姓家’”(习,2020:340),成为党的新征程给宣传思想工作提出的重大命题,也是党中央赋予新闻传播院系的专业使命。这一旨在“理论掌握群众”(马克思,1844/2012:9)的迫切任务,在新闻传播研究领域就是党的创新理论如何科学有效传播的问题。面对日新月异的技术革命和纷繁复杂的时代之问,党的创新理论如何加强传播手段和话语方式创新,如何提高其传播精度,拓展其辐射广度,提升其内涵温度,增强其普化效度,从而在全社会铸牢马克思主义的意识形态基础,助力实现党的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伟大事业,这些问题显然已经远远超出了狭义的新闻学范畴,在传统的马新观概念版图之内难以获得充分而自洽的回答与理论诠释。
上述对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概念的诸种狭义理解和实践困境,从不同侧面反映出以新闻(党报)理论为本体的传统马新观概念已经无法容纳当下飞速发展的传播现实。正如有学者(杨保军,2008:9)指出,当旧的概念不能反映和把握日新月异的社会事实,“如果不主动改变,旧概念就会被撑破bd半岛。”事实表明,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的概念亟需向更具包容力和解释力的传播学扩容,以此实现对马克思主义新闻观认识、理解和实践的“再出发”。
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概念的诞生与使用,与我国新闻事业的发展历程密不可分(邓绍根,2021)。当下马新观概念之所以会遭遇其覆盖范围的“模糊地带”,重要原因是在国际国内社会变局尤其是在数字技术的颠覆性影响下,当前社会日益涌现出的大量新兴传播现象,已经远远跃出了传统马新观概念所依赖的新闻学的领域范围。如果要对马克思主义新闻观作更加符合当下新闻传播实践的认识,就需要跳出新闻学的“此山”窠臼,上升至其上位学科——传播学来进行认识,以求获得更为宽广的、高阶的认识论视野和方法论工具。
众所周知,传播学是引自西方的舶来品,要在中国发挥其理论工具的作用,就必须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确立马克思主义传播观。2021年12月10日,中国人民大学召开“传播学教学与教材建设研讨会”,郭庆光教授在发言中开宗明义地指出:“我们中国的传播学就是应该以马克思主义的传播观来引领。”(国际新闻界,2021)不言而喻,我国以马克思主义为意识形态统领,不惟新闻,一切思想文化领域皆然,由此决定了我国所有的制度化的信息、思想、观念、文化等的传播,必然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针,由此也决定了马克思主义传播观在我国确立的正当性与必要性。其二,习(2016)在2016年召开的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明确提出了11个对我国哲学社会科学具有支撑作用的学科,新闻学位列其中。这一重要变化亟需理论界从更为广义的马克思主义传播观(精神交往)的视角予以合理说明和科学阐释。其三,结合我国的政治体制和传播生态,将马新观的视野从长期以来狭义的“新闻宣传”跃升至更为广域的“宣传思想”,是在内涵上确立马克思主义传播观、拓展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的必要认识论前提。其四,在当前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数字技术飞速发展的传播生态之下,确立马克思主义传播观,可以使技术这个当今时代最大的变量在马克思主义哲学和交往理论的范畴之内,得到更为本质、科学和全面的认识;各种基于技术变量的非新闻的传播活动、传播现象都可以得到更具时代性、更富解释力的理论说明。其五,当前新闻学专业正面临巨大危机。2023年6、7月间,网红考研名师张雪峰的一句“谁要报新闻学专业先把他打晕”引发舆论热议。此波舆情中的新闻学专业认同危机原因不一,但本质上凸显的是传统专业教育的“新闻”观念已然受到巨大挑战,亟待向“传播”面向拓展升维。而在马克思主义传播观的范畴内,当前新闻学专业所面临的认同危机从观念上、学理上和实践上都将得到根本性的缓释。总之,马克思主义传播观的观念一旦确立,当下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概念所遭遇的“模糊地带”则会立即变为“柳暗花明”的“又一村”。
既然如此,在“马克思主义新闻观”之外,是否需要再确立一个“马克思主义传播观”的概念呢?这一做法既不现实,也无必要。如前所述,“新闻学”在意识形态领域重要地位的确立,成为马克思主义新闻观作为新闻传播唯一指导方针的合法性前提。经过多年的理论探索和新闻传播实践,在党的新闻舆论话语体系中,“马克思主义新闻观”这一概念的政治权威性、理论和实践认同度已经牢固树立,其符号能指已经获得了高度的学术和社会稳定性。如果再有一个“马克思主义传播观”与之并行,不但会引起学术研究的概念使用混乱,更不利于意识形态指针在宣传思想领域的高度统一。实际上,中文语境的“传播”概念也不足以涵盖和说明人类的交往行为,虽然“传播”的中文字面意思为单向传递,但在传播学界已经约定俗成,经过学术共同体数十年的思想实践,传播的双向、互动和共享已经成为人们所公认的理解“传播”概念的重要条件(刘海龙,2014)。因此,当“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已经成为约定俗成且具有高度政治合法性的指针性概念,对“新闻”这一能指的顺延使用就成为一种“制度性必然”,只不过,“新闻”能指的“必然”需要在新的条件下对其所指做出进一步丰富、阐明和创新。历史制度主义的“路径依赖”分析范式认为,在制度变迁中,因为各种原因过去的传统制度往往难以改变,此即为“路径依赖”;路径依赖会使制度改革产生“回报递增”的积极效应(PaulPierson,2004:17-53)。政治概念的创新自然不能简单等同于制度变迁,但也同样存在与制度密切相关的“路径依赖”。职是之故,在坚持既有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概念体系中“新闻”能指不变的前提下,从马克思主义传播观对其进行概念扩容,是破解当前马新观理论困境、创新马新观概念体系最为现实的路径。
与时俱进是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的理论品格。对马克思主义新闻观进行概念扩容,实现对马新观认识、理解和实践的“再出发”,首先要明确赋予马新观以广义的传播属性,将马克思主义传播观的范畴纳入马新观的概念体系之中。至于如何进行概念操作,并非可以一蹴而就,而是一个较为漫长的“概念实践”过程。沿脉溯源,有个别学者较早对马新观的概念内涵(陈力丹,2006:2)或核心内容(支庭荣,2018)做出拓展和创新尝试,但这些少量成果或是将马新观作为基于个人认识的既定概念直接使用,并未进行一定的理论阐释;或是从宏观视野对当代马新观的诸多“理论空白”作散点论要,并未把马新观的基本概念拓展作为一个“元问题”加以专门研究。进入新时代,政治、技术与社会叠加的全新现实语境使这一问题更显复杂与迫切,“不妨说,我们的新闻理论虽然在拓新,还存在着一些并非不证自明,而是不证未明的地方,需要我们进一步加以阐明。”(支庭荣,2018)本文在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从马克思主义传播观的视角对马新观的概念扩容做出理论与实践的多重阐释,以此尝试提出创新马新观“概念实践”的若干路径。
“人类的文明史也就是概念的变革、更新和发展的历史”(孙正聿,2007:130)。但是,这种“变革、更新和发展”却并非随意为之。概念有其内涵和外延的规定性,在逻辑学上,要对一个概念进行扩大,根据概念内涵与外延的反变关系,可以通过减少概念的内涵使其过渡为一个外延较广的概念。马克思主义是马新观概念的核心内涵,是其作为意识形态的本质属性,不可能任意对其进行缩小或者扩大,必须长期坚持而毫不动摇。因此,在严格意义上逻辑学的“概念扩”对马新观来说并不适用。较为切实的方法,是从传播的维度进行现象枚举,在“量”的规定性上拓展其概念外延。黑格尔认为,“外延的量指限度的广度,标志着限度的多重性”(彭漪涟,马钦荣,2010:143),换言之,通过从传播维度扩大马新观“外延的量”,可以突破其关于“新闻”的概念限制,从而实现其“新闻”与“传播”的“多重性”扩容,进而获得对马新观的时代化、科学化的准确认识和理解。
在国内学者中,对马新观的概念界定不一而足,但据笔者有限所见,陈力丹(2006:2)教授是在马新观研究领域较早且唯一将“新闻观”从传播的维度进行说明的学者。他在其《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思想体系》中指出,本书“凡是总体上使用‘新闻观’的概念时,指的是‘关于信息传播、宣传、新闻、文化、传播政策bd半岛,以及组织内部思想交流的论述。’”这里对“新闻观”概念的枚举式界定,已经明显超越了“新闻”的狭义范畴而跃升至更为广义的“传播”领域。以此推及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的概念,在“马克思主义”的意识形态内涵前提下,这一界定可以将马新观的外延拓展到信息传播、宣传、新闻、文化、传播政策、党的组织传播等广域范畴,赋予概念限度以“多重性”意涵,进而极大地扩充和丰富马新观概念的容量,提升马新观作为政治指导方针的覆盖效能。概言之,“传播”对马新观概念的“多重性”赋能,对于准确理解和科学阐释新时代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有着极为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鉴于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已经成为当下中国的“政治术语”之一(邓绍根,2021),一个可能的问题是,当马新观向传播观拓展其外延版图,在概念的内涵意义上,马克思主义鲜明的政治属性是否会影响到其传播属性的所谓“科学性”,或者说,对马新观概念的外延扩容是否会妨害其概念内涵的稳定性?答案是否定的。一般认为,相比马新观常用的核心概念“宣传”,传播学显得更为“科学”,这与传播学的西方科学主义诞生背景有很大关联。事实上,马克思主义传播观虽然有其鲜明的政治立场,但对人类精神交往规律的探索却是其最本质的属性特征。显然,马克思主义传播观是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根本立场出发,为我们确立了不同于美国行为主义传播学的、从唯物主义科学立场出发理解传播的新思路,其中关于传播属性、传播内涵、传播功能以及传播技术等诸多观点,都是对人类社会精神交往规律的深刻洞察,马克思和恩格斯关于“物质交往与精神交往”“交往的不同社会形态”“人的社会本质与精神交往”“从民族交往到世界交往”“用时间消灭空间”等问题的精辟论述(陈力丹,2008),不但对马克思主义新闻学有着科学的指导意义,对当今全球化时代的人类交往和传播实践同样具有重要的普世价值。
创新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的概念体系,准确认识和理解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的含义,新闻传播课堂教育是重要一环,也是实现对马新观概念扩容的重要实践路径。在推进马克思主义新闻观“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焦新,2016)过程中,新闻传播学教材作为载体和中介,对于学习、理解和实践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具有极其重要的基础性作用。2004年4月,中央正式启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简称“马工程”),截止2019年3月,“马工程”新闻传播学教材共出版4种,分别是《新闻学概论》《新闻编辑》《广告学概论》《新闻采访与写作》。其中,传播学科下属的广告学作为“马工程”教材体系的一个分支,意味着马新观这一指导方针的传播属性在一定程度上得到国家层面的确认。但是,这种确认因其“不言自明”而仍然显得相对模糊。近年来中宣部、教育部组织编写了《实践中的马克思主义新闻观》《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十二讲》等一批教材,系统阐释了当今时代继承和发扬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的一系列理论与实践问题。这些教材基本是以新闻学和党报理论为本体,其体例安排仍然是新闻真实、新闻价值、新闻规律、新闻道德等新闻学核心理念;同时贯穿以党性原则、人民中心、新闻传播规律、舆论引导以及正面宣传等党报理论。从构建作为“新闻学”的马新观理论体系来说,这样的安排是科学的、合理的;但是如果将马新观作为一种统领新闻与传播领域的政治原则和指导方针,这样的教材编排在其高度意义上就显得内涵不足。
事实上,马新观的核心原则和理论内涵并非马克思主义新闻学所专属,同时也属于马克思主义传播观的理论范畴。比如,党性原则是马新观的灵魂,在中国语境下,这一最高原则对新闻的上位概念“传播”同样适用。习(2020:181)指出:“坚持党性原则,最根本的是坚持党对新闻舆论工作的领导。”新闻传播院系的宗旨是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不仅新闻教育必须坚持党性原则,传播学、广播电视、编辑出版、网络新媒体、播音主持、戏剧影视等专业教育均需以党性原则为指针;在当下的传播实践中,党报党刊要讲党性原则,抖音、B站、快手、小红书等新媒体传播平台同样也在最宽泛意义上覆盖于党的领导之下。再比如新时代党报理论中的“人民中心”观点,是对革命时期党的新闻事业群众路线的一脉相承;而在马克思主义传播观中,无产阶级的主体——工人阶级的精神交往也是马克思和恩格斯从事革命活动的基本动因和研究考察的重要内容(陈力丹,2008:429-470)。推而言之,马新观中的尊重新闻传播规律、舆论引导、正面宣传等基本内涵与马克思主义传播观都有着本质上的通约性。因此,在马新观的教材编写中,应将马克思主义传播观贯穿于整体编写架构之中,在保留马克思主义新闻学(党报理论)的本体论的同时,将马克思主义传播观作为其认识论和方法论,具体而言,就是将传播作为马新观观察、认识世界及其理论实践的出发点和基本方法,将传播的基础概念“信息”作为马新观与之对接的理论接口;尤其注重融媒体时代信息和意识形态传播所蕴含的交往属性,凸显其所承载的沟通功能与理解价值,由此赋予马克思主义新闻观以明确的传播属性,使其概念体系获得更为丰赡的学理支撑、更为宽广的覆盖领域,以及更为强大而科学的解释力和指导效能。
概念的拓展意味着相应学科或学术边界的打破、互鉴以至融合。从日常的科学研究看,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概念体系的创新,还需要学术界的反躬自省,主动突破马新观研究“新闻”与“传播”的边界藩篱。长期以来,马新观研究与传播研究彼此画地为牢,互相对峙隔膜,呈现出一种“学术专业主义与学科本位主义引致的自我隔离”(李友梅,2023)。近年来全国各种马新观会议或论坛蔚然成风,但是所征集到的稿件均为比较严格意义上的新闻学研究论域,而尤以党报理论为重,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传播研究稿件基本为零,参会学者也大都有比较鲜明的马克思主义新闻学研究领域的学术身份特征,传播学者则难觅踪影,某种程度上反映出学界将马新观研究与传播研究划界区隔的集体无意识。当下日新月异的数字交往实践给马新观与传播研究的理论通约创造了新的时代机遇。在马克思主义精神交往的广域范围内,马新观研究和传播研究应主动将学门边界向学术共同体开放,提升概念创新的自觉意识,实现“新闻观”与“传播观”的跨界融合,以此纾解马新观概念内涵中“新闻”与“传播”的紧张关系,寻求二者在马新观概念体系中的彼此滋养,交融共生。
就本质而言,所谓“新闻观”与“传播观”反映的是不同的认识论问题。沃勒斯坦(Immanuel Wallerstein)认为,认识论问题对于所有的讨论都非常关键,“所有学者都应该尝试去理解深藏在他们所从事的研究背后的认识论问题。”(郭台辉,2022-4-1)对马新观研究而言,许多业已定论的问题如果从传播的认识论加以检视,可能会有新的发现。比如马克思主义新闻学(党报理论)范畴内的“宣传”,传统主流观点通常认为是利用党的新闻媒体和新闻形式宣达群众从而影响其思想和行动的组织化行为,这种基于新闻学及其实践的认识论使得“宣传”与“新闻”如影随形,“新闻宣传”几乎成为“宣传”的替代语。这一认识论虽然有其历史逻辑的天然合理性,但其理论与现实的当下局限性也显而易见。如果从传播的认识论重新加以审视,马新观范畴内的“宣传”就会呈现出政治传播、灌输传播、说服传播、动员传播、通俗传播、泛媒传播、行动传播以及政治媒介化和媒介政治化等丰富、多元且复杂的内涵面相,从而获得对“宣传”概念以及对马新观关于宣传的“‘思想组织者’‘舆论组织者’‘行动组织者’”(支庭荣,2022)属性的更为深刻的认识,而这种“升级版”的认识也更加切合当下被技术所完全改写的传播生态,以及新时代对马新观研究的更高要求。另一方面,对传播研究而言,长期以来中国传播学对在地政治参与度严重不足,导致其在国家主流话语中出现“失踪”的被动境况。故而,如何借鉴“新闻观”的资政育人理念,在新时代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研究中定位传播研究的作为空间,提升自身在国家主流话语中的实际地位,对于传播研究而言也至为重要。
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的概念拓展并非一个新问题,而新的时代语境又使这一问题具有了重新审视和深度阐发的迫切必要。“概念本身的用语更替和内涵变化,最基本的根据是概念反映、把握的对象自身的更新和演变。”(杨保军,2008:8)当今世界正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尤其是飞速发展的技术革命给新闻传播业带来一系列颠覆性的变化,传统的以“新闻”为本位的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概念体系正面临前所未有的理论挑战。另一方面,“新闻观是新闻舆论工作的灵魂”(习,2020:184)。在新时代的当下中国,“马新观不仅成为我国新闻传播研究中最重要的课题,而且贯穿于所有研究领域中。”(杨保军,樊攀,2022)马新观的极端重要性与其所处时代变局之间的巨大理论张力,构成了中国特色新闻传播学的中国之问和时代之问。回应这一问题的切实路径,是重新回到马新观的理论基点——概念,发现马克思主义传播观在马新观理论体系中的合法性及其理论自洽性,通过传播维度的概念扩容赋予其概念限度以多重性意涵,从而使马新观获得更加丰富的理论内涵和更为高阶的指导效能,在创新马新观的“概念实践”中实现认识、理解和实践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的“再出发”,进而为中国特色新闻传播学的自主知识体系创新铸牢基础。
本文有部分删减,参考文献从略,原文刊载于《国际新闻界》2023年第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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